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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储存有方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1-10  来源:中国畜牧报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89
  为控制兽药质量的变化,保证兽药的质量和疗效,对药品的生产、包装、储存都有相应的规定。有关人员在熟悉药品的理化性质外,还必须掌握兽药储存的基本方法。
  1.在空气中易变质的兽药。如遇光易分解,易吸潮,易风化的药品应装在密封的容器中,于遮光、阴凉处保存。
  2.受热易挥发,分解和易变质的药品,需在3℃~l0℃温度下冷藏保存。
  3.易燃易爆,有腐蚀性和毒害的药品应单独置于低温处或专库内加锁储放,并注意不得与内服药品混合储存。
  4.化学性质作用相反的药品应分开存放,如酸类与碱类。
  5.具有特殊气味的药品应密封后与一般药品隔离储放。
  6.有效期药品应分期分批储存,并设立专门卡片,注意近期先用,以防过期失效。
  7.专供外用的药品因常含有剧毒药品成分,应与内服药分开储存。杀虫灭鼠药有毒,应单独存放。
  8.名称容易混淆的药品要注意分别储存,以免发生差错。
  9.药品的性质不同应选用不同的瓶塞,如松节油禁用橡皮塞,以免溶化,应用磨口玻璃塞,氢氧化钠则相反。另外,用纸盒、纸袋、塑料袋包装的药品,要注意防止鼠咬及虫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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