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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屠宰检疫监管 确保双节畜产品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17  来源:沈阳市动物检疫所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181
核心提示:随着中秋、国庆双节的临近,为贯彻落实《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市动物检疫所积极制定双节期间屠宰检疫监管工作方案,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节日期间畜产品安全。一、切实落实屠宰企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调屠宰企业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主体责任意识。敦促企业严把屠宰生猪入场关,对证物不相符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生猪一律禁止入场。严格敦促企业落实“瘦肉精”入场抽检,抽检项目包括沙丁胺醇、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

随着中秋、国庆双节的临近,为贯彻落实《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市动物检疫所积极制定双节期间屠宰检疫监管工作方案,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节日期间畜产品安全。

一、切实落实屠宰企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调屠宰企业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主体责任意识。敦促企业严把屠宰生猪入场关,对证物不相符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生猪一律禁止入场。严格敦促企业落实“瘦肉精”入场抽检,抽检项目包括沙丁胺醇、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抽检不合格的严格依法处理。

二、严格屠宰检疫监管工作的落实责任情况。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官方兽医严格落实宰前、宰后检疫和检疫出证制度。双节期间,屠宰量加大,官方兽医要严格监管厂方入场查证验物和宰前疫情排查;严格宰前和实验室“瘦肉精”检测的监管。明确每个官方兽医的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检疫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工作质量。

三、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排查。对市本级屠宰企业待宰圈、屠宰车间、外包产品二次加工区域、产品冷库和无害化处理间进行集中排查,每天记录排查结果,及时消除畜产品安全隐患;强化检疫档案规范管理,规范填写各项检疫档案,做好屠宰检疫各环节的电子、纸质报表等痕迹化管理,以备查询和溯源追踪。

 
关键词: 生猪 农业部 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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