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省畜牧食品局的统一部署,近日,市畜牧食品局对我市兽药及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市场整治做出全面安排,提出四点整治要求。
一、明确整治目标: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监管,保证疫苗质量和有效供应;加强兽药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确保兽药经营、使用的产品质量安全。
二、明确整治重点:重点对“瘦肉精”等21种禁用兽药,高致病性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和兽用注射产品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明确整治重点区域:着重对兽药经营市场,特别是乡镇集贸市场和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拉网式检查。
四、明确整治重点环节:一是兽药经营环节,主要检查各兽药经营企业证照是否齐齐全,兽药仓储、进销货记录和经营经营人员资格是否符合国家规定;二是兽药使用环节,重点对商品猪养殖场(存栏量50头以上);肉禽/蛋禽养殖场(存栏量300只以上)以及兽医诊疗所/动物医院等场所的兽药、疫苗的台帐档案、使用情况等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