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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开展为期4个月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9-13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61
针对当前部分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省海洋与渔业厅确定,从现在开始,在全省开展为期4个月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范围包括:大宗养殖品种的苗种和养殖产品;苗种生产单位、养殖企业和水产品批发市场;列入省级以上的原良种育苗场、健康养殖示范区(场)、标准化生产基地、无公害产地、出口水产品原料基地、规模化养殖场及渔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的企业;池塘养殖和工厂化养殖类型等。

  整治行动将检查生产环节渔用药物、饲料等投入品,重点查处水产品苗种生产和养殖过程使用氯霉素、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等禁限用药物行为。整顿和规范渔用兽药、饲料经营秩序,坚决打击生产销售非法兽药、饲料产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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