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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落实六条禁令 保障肉品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28  来源:缙云县畜牧兽医局  作者:陈岳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3043

春节临近,外调生猪与本地上市屠宰的生猪越来越多,疫病的风险与隐患也逐步增加。为了让消费者买的放心,吃的放心,1月24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新建分所召开了关于春节前洋山生猪屠宰场肉品卫生安全工作会议。

会议决定从本月25日开始一直到春节,在原有的检疫基础上每天增加1个检疫人员,执行全天双岗检疫监督管理,更加明确检疫工作人员各自的责任。会议还特别强调要求驻场官方兽医以及辅助的官方检疫人员,严格落实《农业部关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必须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执行。

一、调入生猪前,要严格实行调入前“登记备案”调运制度,要及时把备案单、检疫合格证明、调入地、调入时间、调入数量等内容填好,做好明细台帐记录。

二、调入生猪后,应持有效的动物检疫证明,车辆消毒证明以及防疫耳朵标识进行报验,经检疫合格后,调入生猪方可进入屠宰场进行屠宰。

三、严格执行病死动物“三不准一处理”规定(不准销售、不准屠宰、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一旦发现疫病等异常情况发生,应立即向动物卫生监督所新建分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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