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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牛奶非成本因素涨价不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2-20  浏览次数:345

省物价局日前发出《关于做好纯牛奶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工作的通知》,重点规范纯牛奶的调价工作。如果企业并非因为成本或进价增加的原因进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将不会得到物价部门的批准,企业将被劝告撤回提价申请或恢复原价。如果确因成本或进价变动调价,物价部门将劝导企业选择适当时间调价,避免集中涨价。

四川省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后,将达到一定规模的乳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生产销售的牛奶纳入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目录。《通知》称,目前市场上牛奶种类较多,名称复杂。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统一要求,向省物价局提价申报的纯牛奶范围界定为除经发酵的酸奶和使用添加剂的乳饮料外的牛奶。

《通知》要求,各级物价局要严格审核企业的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报告,对确因生产成本增加和进价变动需调整价格的,要审核其提价水平的合理性,引导申报企业合理调整价格,规范其价格行为;对非成本或进价增加的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要劝告企业撤回提价申请或恢复原价。

《通知》还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列入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目录的牛奶生产、经营企业的沟通和联系,引导企业保障市场商品的充足供给。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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