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生猪储备每头将获30元生产补贴

发布日期:2007-12-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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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福建省经贸委获悉,福建省级生猪储备每头将可获30元的生产补贴,同时还可获财政给予的利息补助。
福建省经贸委出台的《福建省级生猪活体储备实施方案》明确,储备生猪生产补贴为每头猪补贴30元,利息补贴按每头500元贷款额度,4个月期限,人民银行半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福建省级生猪活体储备实施方案》规定,福建省级生猪储备实行常年活体储备、定期转换制度。省级生猪储备每批存栏4个月,要求储备生猪存栏结构为30公斤以上占50%,60公斤以上占40%,85公斤以上占10%。承担省级生猪活体储备的企业,必须是经省经贸委审定获得省级储备资质的生猪养殖企业。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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