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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喹喏酮市场行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2-20  浏览次数:403

发热是许多动物疾病特别是细菌或病毒感染疾病的症状之一,因而解热及解热药的应用受到不少生产厂家及兽医与养殖户的重视。
从病理生理学上解释,动物病理性体温升高(发热)是由于细菌或病毒产生的内毒素或其它致热原对体温调节中枢的刺激作用,及促使体内致热(及致炎)活性物质前列腺素E(PGE)大量产生与释放使动物体温调节的产热过程加强、散热过程减弱而致体温上升超过了正常的范围的病征表现。因此,发热是动物机体对病原的一种积极的防御反应。初期或中等程度的发热,能使动物体新陈代谢增强,网状内皮系统活跃,免疫细胞的吞噬加强,抗体生成增加,极有利于病体与病原的斗争并对机体产生保护作用。在机体与病原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消除病原是对因治疗,应为主;解热是对症治疗,应为辅。由细菌或病毒感染引起的热性病,主要是应用抗菌剂或抗病毒剂,也可使用免疫增强剂以消除病因(病原)。由于抗生素及合成的抗菌、抗病毒剂的发展应用,近年人医解热镇痛药主要用其镇痛、消炎作用,单独作解热应用的已渐减少。因为解热药既不能消除感染性疾病的病因,又不能缩短病程,若应用不当,还会引起诸多不良反应。
在动物医疗实践中,解热药剂对高热病例的应用,要讲究药剂的选择与应用时机和适合
的剂量与疗程。当动物高热持续不退,引起食欲减退,体能消耗,影响新陈代谢,甚至发生惊
厥或虚脱时,适时使用解热剂,以缓解高热造成的多种病理症状和防止并发症的发生,争取
治疗时机是很必要的。
然而解热剂的应用要考虑如下原则:
(1)发热初期或低热时可以不使用解热剂(但要及时投予抗菌或抗病毒剂,保护病体抗病力)。
(2)中度发热病体可选用清热的中西药剂,适度降低发热的体温;而不宜使用强退热剂,以利于保护病体的防御机能。
(3)高温持续不退的要及时使用退热剂(以加入葡萄糖盐水中静滴为佳),此时要慎用强效解热剂(以防因高热骤降引起虚脱)。在动物门诊的高热病犬(420C以上)中曾有使用强解热剂(复方安乃近注射液)而发生惊厥、虚脱而死亡的病例。
(4)退热剂的应用以使高热渐降(4-6 小时内渐降至常温)为佳。不宜片面追求退热的强效与速效,更不宜将高热速降误导为是对感染的热性病疗效的指征。
(5)治疗热性病例的常规解热药可用安乃近、氨基比林、复方氨基比林及酮洛芬等制剂。
(6)解热剂与抗菌剂(或抗病毒剂)的合方伍用,要视病情而定;只有既需要清除病原又需要将高热退下时两者才宜合用(包括用两者的复方制剂),此时抗病原剂(抗菌、抗病毒或抗血液寄生原虫剂)需要按疗程使用(一个疗程常为2-3 天或3-5 天),而解热药只待高温一退下(稳定于常体温)即可停药。要避免长时间大剂量地使用解热剂,以防止发生虚脱或颗粒白细胞减少症而降低机体防御能力。
根据解热剂的不同应用可产生适度清热、稳定退热、高热骤降三种降温效果,又可将退热制剂分为:①清热解热剂;②单方解热剂(如安乃近注射液);③复方解热剂(含有中、西药或抗菌、抗病毒的复方针剂);④强效解热剂(如安乃近为主药的复方制剂);⑤解热抗菌剂; ⑥解热抗病毒剂等。每一种产品都有其特定的临床适应症,而不可将其中的某一种复方解热剂误导为可以治疗任何感染性热性疾病的通用药物,以免贻误病机,造成用药的浪费或提高治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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