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2009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沂2009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资金1080万元,占全省总补贴资金的五分之一。
近几年,临沂以莒南、沂南、郯城、沂水、平邑5个县为重点,在全市建立健全了畜禽良种繁育体系,目前全市生猪良种率已达到95%以上。
附:2009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全省畜牧良种改良步伐,调动养殖户使用良种的积极性,提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品质和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09〕10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09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项目实施坚持“注重质量,规范运行;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健全体系,推广良种;加强监管,搞好服务;提升产业,富裕农户”的总要求。通过实施畜牧良种补贴项目,达到加快畜牧良种推广步伐,提高良种覆盖率,提升畜牧养殖产业化水平,增加养殖收益的目的。
二、补贴范围及数量
一生猪良种补贴。2009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在章丘、滕州、蓬莱、莱阳、临朐、梁山、兖州、新泰、肥城、文登、荣成、莒县、莱城区、莒南、沂水、沂南、平邑、齐河、临邑、阳信、邹平、牡丹区、郓城共23个县(市、区)实施,补贴能繁母猪95.5万头。
二奶牛良种补贴。对全省范围内的53万头荷斯坦能繁母牛实施良种冻精补贴。
三肉牛良种补贴。2009年肉牛良种补贴试点项目对商河、齐河、乐陵、阳信、高唐5个县(市)的22万头肉用能繁母牛实施良种冻精补贴。
三、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按照政策公开、自愿、农民受益的原则,补贴对象为项目区内自愿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奶牛、肉牛养殖场(户)。
二补贴标准。
1.生猪良种补贴。按照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两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良种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0元测算,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40元。
2.奶牛良种补贴。按照每头能繁奶牛年使用两剂冻精,每剂冻精补贴15元测算,每头能繁奶牛年补贴30元。
3.肉牛良种补贴。按照每头能繁肉牛年使用两剂冻精,每剂冻精补贴5元测算,每头能繁肉牛年补贴10元。
畜牧良种补贴具体任务及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四、补贴品种
一种公猪品种为杜洛克猪、长白猪、大白猪(大约克夏猪)和莱芜猪、大蒲莲猪、沂蒙黑猪、烟台黑猪、五莲黑猪。种公猪品种和精液品种按照《种公猪精液产品生产和质量评定规范(试行)》(农办牧〔2008〕15号)执行。
二奶牛补贴品种为荷斯坦牛。
三肉牛补贴品种为西门塔尔、利木赞、鲁西黄牛、渤海黑牛。
五、项目组织运行
一认真编报实施方案。生猪、肉牛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由项目县(市、区)畜牧兽医、财政部门负责编制,奶牛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由市级畜牧兽医、财政部门负责编制(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5),方案内容应包括产业发展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条件、补贴母畜数量、供精单位确定、补贴资金使用、项目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各市项目县实施方案经市级畜牧兽医、财政部门审核后,以正式文件于11月30日前上报省畜牧兽医局(规划财务处3份、畜牧科技处3份)、省财政厅(1份)审核备案。经省级备案的实施方案,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整的,需按程序和规定权限报批。
二公开招标供精单位。选择供精单位除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外,供精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良种猪精液供应单位必须具备种公猪存栏30头以上,且来源于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一级以上种猪场,达到山东省猪人工授精站建设标准(鲁牧畜科发〔2009〕71号文)规定的其他条件。优先选择种公猪具有性能测定成绩的供精单位。供精单位由项目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公开确定,每个项目县(市、区)中标供精单位不得超过3个,招标后由所在市畜牧兽医局报省畜牧兽医局备案。
2.奶牛和肉牛供精单位由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组织项目市、县(市、区)在农业部公布的入选种公牛站及种公牛名单中,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奶牛或肉牛良种冻精细管供应单位及相应的种公牛。奶牛(肉牛)冻精供应单位出售冻精要附具种畜禽合格证。
三合理选择配种站点。各项目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在组织实地考察的基础上选择配种点。配种点要有相应的设施设备,并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配种人员要获得国家繁育工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四依法签订供精合同。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在公开确定供精单位后,由各项目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供精单位、配种场(户)三方签订《山东省生猪良种补贴合同》(附件2-1),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条款,确保良种补贴项目顺利实施。
奶牛良种补贴由县级畜牧兽医部门根据补贴场(小区、户)的配种要求和奶牛改良规划,提出细管冻精采购计划。奶牛良种补贴项目由市畜牧兽医部门统一与中标供精单位洽谈采购冻精,选定最适合的牛只。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与奶牛冻精补贴户签订《山东省奶牛良种补贴合同》(附件2-2),省、市畜牧兽医部门与供精单位共同签订《山东省奶牛良种补贴细管冻精采购合同》(附件2-3),采购合同报农业部备案。
肉牛良种补贴项目由项目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统一与中标的良种补贴供精单位洽谈采购冻精,选定最适合的牛只。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与肉牛冻精补贴户签订《山东省肉牛良种补贴合同》(附件2-4),省、县畜牧兽医部门与供精单位共同签订《山东省肉牛良种补贴细管冻精采购合同》(附件2-5),采购合同报农业部备案。
五搞好良种精液供应。供精单位根据合同规定,按照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配种站点或养殖场户提供精液,补贴精液要加施良种补贴标识(附件4-1),并附具明白卡和种畜禽合格证(附件4-2)。
补贴农户在进行牲畜配种时,向配种站点提交良种补贴合同,并支付扣除财政补贴金额后的差价款。
供精单位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协助县级畜牧兽医部门对养殖场(户)、配种站开展技术培训。
六适时公布补贴内容。项目县畜牧兽医部门要组织有关单位在项目村适时张榜公示本村受益农户及其饲养牲畜的配种情况,包括养殖者姓名、供精单位名称、牲畜品种、授精次数、配种成功次数、补贴标准及金额、人工授精收费标准及金额等。
七及时结算项目资金。省财政厅门根据本方案,将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县财政部门。项目县财政部门根据县畜牧兽医部门核定的配种情况及供精单位提供的有关凭证或发票,每季度与良种猪精液供精单位结算一次资金。配种没有成功或达不到配种要求的,不给予补贴。
奶牛和肉牛良种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根据签订的《奶牛(肉牛)良种补贴细管冻精采购合同》、供货发票和市级畜牧兽医部门出具的冻精采购到货证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供精单位。
各地项目资金如有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是解决良种短缺、提高畜牧业生产效益的有效途径,是增强产业发展后劲、促进农民增收的基础工程。要建立任务清晰、职责明确、分级负责的畜牧良种补贴项目管理机制,逐级落实责任,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是各相关县(市、区)要成立由畜牧兽医、财政部门组成的项目领导小组,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合理确定工作职责。各级畜牧兽医、财政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畜牧兽医部门负责项目方案编报、组织实施、技术培训、精液生产、标识、配送,以及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简报编印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和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三是适当安排工作经费。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安排所需配套推广工作经费,保证补贴项目猪人工授精站选择、补贴数量核实、配种点选择、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简报编印、补贴档案建立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严禁挤占中央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二夯实基础,规范运行。项目县要按照财政部、农业部《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7〕86号)、《奶牛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7〕164号)和本方案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畜牧良种补贴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要完善各种表格,规范各个环节的运行。要全面推行三联单制度,加强对补贴养殖户的后续管理,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建立补贴户养殖档案,认真填写《2009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场户汇总表》(附件3),全面进行畜牧良种登记,享受补贴的能繁家畜必须佩带畜禽标识,享受补贴的养殖场(小区、户)饲养档案必须完备、齐全,并依法在县级畜牧兽医部门备案。承担任务的配种站点要建立良种精液使用登记册,并附有养殖户签名、指印和联系电话,以备抽查核实。
为防止近亲繁殖,在精液集中采购中,原则上每个项目县采购同一头种公牛的冻精不得超过5000剂,采购本省种公牛站的荷斯坦公牛精液不得高于项目任务的50%、肉牛良种精液不得高于项目任务的80%。
三强化监督,严格奖惩。在项目实施中,省畜牧兽医局与省财政厅联合组织检查组,采取全面督查或随机抽查的方式,重点了解项目执行、总体进度、资金拨付使用、存在问题等情况。对实施进展快、质量好的县(市、区)给予表彰,并在分配下年度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对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显著的,进行通报批评,直至暂停良种补贴项目。
各市和项目县(市、区)要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深入总结推广好的做法、经验和典型,以及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以简报形式,每季度最后一个周五上报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并于12月底前将2009年本地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省畜牧兽医局(规划财务处sdxmjcc@126.com、畜牧科技处xmkjc@163.com)。
四完善组织,搞好服务。各项目县(市、区)要深入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努力把补贴养殖户纳入产业组织体系中,切实搞好生产资料供应、销售、防疫、养殖技术和环境净化、畜牧业信息传递等方面的服务。积极开展技术咨询、指导和培训。按照每个技术员指导20-30户的要求,明确具体进行技术服务的养殖户、服务内容和基本要求,并为技术人员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手段。通过健全组织,加强服务,实现良种良法配套,使良种补贴政策发挥更大的效益。
五广泛宣传,搞好监督。各级畜牧兽医、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有关新闻媒体,宣传实施畜牧良种补贴项目的意义、主要目标、补贴实施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等,使广大养殖场(户)详细了解国家畜牧良种补贴政策和有关具体要求,调动各方面参与、支持开展畜牧良种补贴的积极性。各市及项目县畜牧兽医、财政部门要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健全考核责任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和程序的监督。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管,防止套取、挤占、截留补贴资金现象发生。对项目实施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公布监督电话,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督察,及时发现纠正补贴实施过程中不规范行为,确保项目规范运行、顺利实施。
省畜牧兽医局监督电话:0531-87198073、87198090,
省财政厅监督电话:0531-82669873。
附件:1、2009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补贴任务及金额分配表(不发)
2、2009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合同(样本)
3、2009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场户汇总表
4、2009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精液包装标识及明白卡
5、2009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方案编制提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