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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措施力推濮阳市畜牧业快速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4-09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25
一是召开高规格会议。由全市畜牧系统内部会议升格为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召集,市四大班子领导出席、各级有关部门参加的高规格会议,提高了畜牧工作的影响力。4月3日,召开了全市畜牧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李朝聘、组织部长雷凌霄、市人大副主任何广博、副市长阮金泉、市政协副主席路留瑞,各县(区)委副书记、主管畜牧工作的副县(区)长,各乡(镇)党委书记,市、县(区)宣传、发改、农业、财政金融等22个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部分获奖单位代表共27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规模创历届之最。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3月24日,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决定对《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 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意见》(濮政[2006]63号)进行调整补充,印发了《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畜牧规模养殖与加工企业优惠政策的补充意见》(濮政[2008]18号),一并贯彻执行。补充意见规定:1、新(扩)建畜牧加工企业。原定对畜牧龙头企业的贷款贴息政策变更为:对具有较大投资规模,年内建成,投产见效,并起到龙头带动作用的畜牧加工企业进行重点扶持。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原有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畜牧加工企业进行扩建的,每投资500万元,一次性补助10万元,最高补至50万元。2、新建标准化奶牛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常年存栏300头以上的,在原有补助政策的基础上,一次性追加补助30万元,用于建设机械化挤奶大厅。3、新建种鹅场。总投资300万元以上,饲养种鹅1万只以上,且年孵化鹅苗30万只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
    三是兑现补助资金。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表彰2007年度畜牧业发展先进单位的决定》(濮政[2008]17号),对南乐县等2个畜牧业发展先进县(区)、鲁河乡等10个畜牧业发展强乡(镇)进行表彰,奖励了总价值25万元的100辆动物防疫专用摩托车。同时,及时兑现了2007年度市政府优惠政策补助资金500万元。
    四是提升目标管理层次。由市、县畜牧部门内部签订畜牧工作目标责任书升格为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之间签订,畜牧工作目标列为政府工作目标。
五是提升督查管理层次。由畜牧系统内部督查升格为市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畜牧局为成员的督查工作模式,提高了督查的整体质量,极大地调动了各县(区)发展畜牧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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