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国务院办公厅于2014年10月印发了《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但陈仓区的养殖数量较多,加之有些养殖群众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认识不足,随意胡乱抛弃病死畜禽尸体的现象时有发生。
针对以上问题,陈仓区农业局为了强化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进一步营造畜牧业绿色发展氛围,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细化监管措施,确保无害化处理无死角。一是于去年12月份印发了《关于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对各镇街从强化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保障配套政策落实、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要求。二是组成养殖无害化处理督查组。由分管局长带动,每季度深入基层开展一次督查工作,检查镇街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具体细节和上报表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巡查制度。督促镇街村设立病死畜禽尸体巡查监督员,由镇村两级与巡查监督员签订《责任书》,巡查监督员一旦发现乱抛滥扔的弃病死畜禽尸体,在村委会成员和当地畜牧兽医工作站人员的监督参与下,深埋处理、签字画押,无害化处理补助归巡查监督员所有,将“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落到实处。四是及时兑付无害化处理补助。五是积极与区财政沟通,将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通过财政“一卡通”直接兑付到位,减少了环节上的麻烦,确保了资金足额到位。
另外,各镇街还强化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宣传,在镇村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条幅,在镇村人员流动较大的地方张贴无害化处理宣传画,以提高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认知度。
通过以上监管措施的细化落实,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进展顺利,基本实现了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全覆盖,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100%,净化了公共卫生安全,推动了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