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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9600万鼓励多养生猪 大型养殖场最高补8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3-14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46
3月11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为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稳定市场供应,江西今年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9600万元,用于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以便养殖更多生猪保证市民能吃上相对价廉新鲜的猪肉。南昌将有22个养殖场可以获得补助。

  据了解,2008年江西将改扩建207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建设年出栏1000-3000头及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大型养殖场(小区)。其中,年出栏500-999头规模养猪场户(小区),中央财政每个补助投资20万元;年出栏1000-1999头规模养猪场户(小区),中央财政每个补助投资40万元;年出栏2000-2999头规模养猪场户(小区),中央财政每个补助投资60万元;年出栏300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户(小区),中央财政每个补助投资80万元。地方投资按1:0.2配套。配套设施建设,要优先安排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各县畜牧主管部门、发改部门要指导申报建设项目的养猪场户(小区)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方案应包括项目名称、法人代表(或养殖户主及身份证号)、规模养猪场户(小区)基本情况等。各设区市农业局会同发改委对各场建设方案进行审核,并在此基础上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各设区市项目可研报告,于3月20日前上报省农业厅和省发改委。报送纸质文件的同时,还需报送电子文档,逾期不报视同自动放弃。

  此次申报向今年遭受雨雪冰冻灾害地区和受灾严重的规模养猪场(小区)倾斜。重点支持高安、樟树、南昌、新建、进贤、万年、余江、南康、信丰、定南、赣县等生猪产业推进计划重点基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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