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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兽药监察所荣获农业部“全国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监管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1-30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14
从刚刚结束的全国兽药监察所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我省兽药监察所被授予“全国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监管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近年来,省兽药监察所认真履行兽药监察职能,突出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监管工作重点,全面落实驻厂监督、批签发、飞行检查、专项整治等关键措施,有效保障了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
  一是严格监管,强化服务。通过完善定点生产企业动态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疫苗质量监管工作责任制,加大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定点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强化驻厂监督、批签发管理,有效保障了全省乃至全国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2007年,该所先后派出14名同志对南京天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定点生产企业驻厂监督超过200天,协助中监所对6家兽用生物制品企业累计开展批签发1200批,帮助指导乾元浩南京生物药厂圆满完成了对细胞毒灭活疫苗车间改扩建任务,并顺利通过GMP验收。同时,针对部分生物制品GMP企业在验收后质量意识有所松懈、人员流动较大、管理不能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对生物制品GMP企业的动态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GMP要求组织生产。
  二是动真碰硬,规范行为。具体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疫苗专项整治行动,狠抓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售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等违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管理进一步规范。据统计,2007年,共出动畜牧兽医执法人员12375人次,检查各类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场所10030个,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475起,捣毁制假窝点6个,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626.8万元。
  三是深入推进兽药GSP试点,全面规范生物制品经营行为。2005年以来,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兽药GSP试点工作,经过市、县级试点逐级推进,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2007年,全面完成了县级试点企业的验收,积极启动了乡镇一级试点。全省县级试点企业通过验收总数达63家,300多家乡镇兽药经营企业和诊疗单位参加了乡镇一级兽药GSP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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