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我县“五水共治”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成果,提升规模养殖场养殖环境,县畜牧兽医局于11月2日出台《关于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洁化、绿化、美化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通知》。从2015年冬季开始利用今明两年的时间,要求存栏生猪50头以上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其它畜禽按比例折算)做好以下三点:
一是建立保洁制度,确保卫生整洁。在做好“二分三化一循环”(即雨污分离、干湿分离,生态化、有机化、无害化,养殖与环境协调发展良性循环)治理的基础上,建立保洁制度,保障卫生整洁。做到饲料、兽药设立专门的保管场所,生产工具、设备摆放井然有序,不乱堆、乱放杂物,垃圾清扫及时,确保地面无污物、无污水、无垃圾,并做好消毒工作。
二是合理种植植物,建立生态系统。在畜禽规模养殖场周边、各功能区之间种植有饲用价值或经济价值的植被,增加养殖场的绿化面积。夏可遮荫降温,冬可防寒保暖,有效改善养殖内外环境。
三是美化养殖环境,打造精品养殖场。改造影响美观的一些设施,拆除影响环境的废旧设施,修缮年久失修的破旧道路、地面,使养殖场环境优美、舒适。
同时建立奖惩机制,树立工作典型。2016年10月对畜禽规模养殖场的“三化”工作进行考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养殖场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对工作出色、成绩优秀的乡镇(街道)农业公共服务中心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三化”工作不重视,整治效果差,甚至存在脏、乱等现象达不到要求的养殖场,不享受县级以上资金扶持和现代农业(循环农业)项目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