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锦州市疫控中心根据《2015年辽宁省第四季度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防控实际,制定并下发了《2015年锦州市第四季度动物疫病监测实施方案》,对我市2015年第四季度动物疫病监测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部署。
在第四季度监测方案中,对全市的监测任务进行了分解,按照市本级、县级两个层次,对定点集中监测,随选区域监测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部署,并对抽检范围、监测数量、检测方法,样品保存等方面进行详细要求。
按照方案,第四季度监测采样包括定点监测和随选区域监测两部分,定点监测范围涉及3个猪场、2个牛场、3个禽场;随选区域覆盖全市9个县(市)区,黑山县、北镇市、义县、凌海市分别采集1个禽规模场,1个猪规模场,1个牛(羊)规模场,2个散养村;太和区、滨海新区、松山新区、古塔区、凌河区分别采集1个禽规模场,1个猪规模场,1个散养村。所选规模场原则上以市发证场为主。每个猪、牛(羊)、禽规模场各采集血清样品30份,禽类饲养场同时采集喉肛拭子30份、猪场同时采集鼻咽拭子30份、牛(羊)场同时采集O-P液30份。猪屠宰场采集组织样品30份,禽屠宰场采集喉肛拭子30份。每个散养村各采集禽血清样品15份,每村不少于3户;猪血清样品15份,每村不少于3户;牛(羊)血清样品15份,每村不少于3户。
目前,此方案已以市农委名义下发到各县(市)区,要求各县(市)区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情况制定第四季度监测实施方案,全面指导全市第四季度动物疫病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