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重点环节“瘦肉精”监管,根据《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通知》(浙牧饲发[2015]32号)、《关于组织开展“瘦肉精”拉网抽检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杭畜发[2015]30号)文件要求,自8月26日-10月26日,区畜牧兽医局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全区“瘦肉精”拉网抽检专项行动。
本次行动一是督促养殖场户、活畜收购贩运主体、畜禽屠宰企业严格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对畜禽养殖、贩运、屠宰等环节均应按要求落实“瘦肉精”自检责任。二是切实落实活畜进出境报检报验和定点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工作,特别是对风险地区调入屠宰的活畜和重要节假日期间,适当提高监督抽检比例。三是开展“瘦肉精”拉网抽检监测行动,对辖区内所有定点屠宰企业“瘦肉精”自检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同时对定点屠宰企业及畜禽养殖场户采用胶体金试剂条快速检测法,进行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多种“瘦肉精”现场筛查。
截止日前,全区共计排查养殖场户27家,畜禽定点屠宰企业5家,共计现场开展生猪尿样“瘦肉精”快速检测样品237份,结果全部合格。同时现场抽取15份生猪尿样送市级部门统一进行多种禁用药物残留实验室检测。
通过本次行动,进一步加强了我区养殖从业人员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了风险防范,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用药监管,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不遗余力,切实保障了我区的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