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动物诊疗管理及动物检疫工作,规范动物诊疗执业行为,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卫生安全,我市决定开展专项检查行动。检查内容主要为动物诊疗机构及执业兽医是否存在无证营业、无证行医行为;是否与专业机构签订医疗废物处置、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协议并按规定处理;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和动物诊疗辅助活动的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注册或备案;诊疗活动是否规范开展、是否存在不使用病历或应当开具处方而未开具处方的情况。同时,检查组还会检查各检疫申报点和屠宰场的动物检疫申报制度执行及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开展情况,屠宰环节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瘦肉精”检测、省外调入动物备案、检疫证明及标识领用记录及检疫电子出证等情况。据悉,本次检查采取各区、县(市)抽调相关人员交叉检查的方式,分成三组,采用现场检查和查看相关工作档案相结合的方法,每个区、县(市)至少检查1个检疫申报点、1个生猪屠宰场以及2个动物诊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