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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水直排水库 猪老板被罚款15万还遭拘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01  来源:赣东都市报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163
核心提示:养猪场粪水直排水库,严重污染环境。日前,养猪场老板熊某不仅受到关闭养猪场并处罚款15万元的严厉处罚,还被余江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5日。熊某,52岁,(江西)余江县潢溪镇人。在余江县春涛乡黄泥村兴建了一家养猪场。猪场建成后,未采取任何防治污染措施,直接将粪水排入旁边的水库,导致水库严重污染,影响了周边村民的生产生活。余江县环保部门责令其整改无效后,依法调查取样,固定相关证据。8月27日,环保部门、春涛派出所联合行动,将熊某传唤至派出所。根据《环境保护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环保

养猪场粪水直排水库,严重污染环境。日前,养猪场老板熊某不仅受到关闭养猪场并处罚款15万元的严厉处罚,还被余江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5日。

熊某,52岁,(江西)余江县潢溪镇人。在余江县春涛乡黄泥村兴建了一家养猪场。猪场建成后,未采取任何防治污染措施,直接将粪水排入旁边的水库,导致水库严重污染,影响了周边村民的生产生活。余江县环保部门责令其整改无效后,依法调查取样,固定相关证据。

8月27日,环保部门、春涛派出所联合行动,将熊某传唤至派出所。根据《环境保护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环保部门依法对熊某作出关闭养猪场并处罚款15万元的处罚决定,派出所则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当天下午,熊某被民警依法送拘留所执行拘留。

法律链接:《环境保护法》第63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关键词: 养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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