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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部署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控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14  来源:杭州市畜牧兽医局  作者:动物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86
核心提示:近日,杭州市下发《关于开展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的通知》(杭防指办〔2015〕11号),部署落实五项措施,全面开展全市夏季集中防控行动。一是全面开展集中免疫。组织开展一次全市口蹄疫、高致病性猪*和小反刍兽疫补免为主的集中“免疫周”行动,对所有超过免疫保护期动物开展集中补免,对春防免疫过的散户开展集中地毯式加强免疫等集中免疫,真正做到“不漏一处,不留死角”。二是有效实施疫病监测。组织一次重大动物疫病飞行监测,对监测发现的免疫密度不到位的,或免疫效果达不到要求的,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统筹做好人兽共

近日,杭州市下发《关于开展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的通知》(杭防指办〔2015〕11号),部署落实五项措施,全面开展全市夏季集中防控行动。

一是全面开展集中免疫。组织开展一次全市口蹄疫、高致病性猪*和小反刍兽疫补免为主的集中“免疫周”行动,对所有超过免疫保护期动物开展集中补免,对春防免疫过的散户开展集中地毯式加强免疫等集中免疫,真正做到“不漏一处,不留死角”。

二是有效实施疫病监测。组织一次重大动物疫病飞行监测,对监测发现的免疫密度不到位的,或免疫效果达不到要求的,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统筹做好人兽共患病防控工作。

三是组织开展消毒灭源。抓住高温季节,组织落实消毒器械、消毒药物,开展一次集中消毒灭源行动。同时,加快无害化处理场及公共收集体系建设,推进生猪无害化处理和保险联动,严厉打击随意处置、丢弃病死畜禽违法行为,加强源头监管。

四是切实加固流通监管。严格执行风险评估和备案报验制度,加强活畜调运监管;严把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关,加强屠宰企业和生猪调运人的监管,防范疫源传入。

五是督促落实综合措施。开展一次防疫设施、防疫制度、养殖档案和无害化处理等综防措施落实情况的大检查,对未落实免疫、消毒、引种隔离和投入品管理制度,不按要求建立生产和防疫档案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指导养殖场进一步做好防暑、通风、降温等措施和用电、用气(沼气)等安全管理,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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