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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与动物检疫员及协检员签订工作责任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09  来源:松阳县畜牧兽医局  作者:刘威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68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科学有效进行,确保全县动物检疫工作严谨有序开展,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畜禽产品安全,日前,松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与全县官方兽医及动物协检员签订了工作责任书。工作责任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浙江省动物检疫协检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例,结合松阳县动物检疫工作实际情况制定。责任书对检疫员及协检员的工作职责如检疫申报受理、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疫情报告等多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各检疫员及协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科学有效进行,确保全县动物检疫工作严谨有序开展,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畜禽产品安全,日前,松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与全县官方兽医及动物协检员签订了工作责任书。

工作责任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浙江省动物检疫协检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例,结合松阳县动物检疫工作实际情况制定。责任书对检疫员及协检员的工作职责如检疫申报受理、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疫情报告等多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各检疫员及协检员恪守职业道德,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三个100%,屠宰检疫率达到四个100%,并做好相关台账材料的记录工作。

基层动物防疫员及检疫协检员是国家各项动物防疫方针政策和工作措施的具体执行者,是推动动物疫病防控科学化、规范化的基础力量。通过签订责任书,明确了具体工作责任,极大得激发了动物检疫员及协检员的积极性,为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执法,加强动物检疫监管,提高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率,保障动物食品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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