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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确保上市猪产品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02  来源:沈阳市动物检疫所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161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市农经委关于印发2015年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根据《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的要求,市动物检疫所积极开展屠宰检疫监管工作,切实保障畜产品安全。一、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按照2015年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制定屠宰检疫工作重点实施方案,明确各驻场官方兽医和协检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分工。驻场官方兽医每天按时到岗,督促监管厂方对进厂生猪严格查证验物,检查生猪健康状况;同时严格执行检疫申报和待宰六小时制度,加强待宰圈巡检,检疫合格的生猪方可下发准宰

为贯彻落实《市农经委关于印发2015年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根据《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的要求,市动物检疫所积极开展屠宰检疫监管工作,切实保障畜产品安全。

一、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按照2015年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制定屠宰检疫工作重点实施方案,明确各驻场官方兽医和协检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分工。驻场官方兽医每天按时到岗,督促监管厂方对进厂生猪严格查证验物,检查生猪健康状况;同时严格执行检疫申报和待宰六小时制度,加强待宰圈巡检,检疫合格的生猪方可下发准宰通知书。

二、严把“瘦肉精”检测关。官方兽医除每天监管厂方协检员对入场生猪按比例进行“瘦肉精”试纸条抽检外,还要求市本级屠宰厂做好 “瘦肉精”实验室检测,经检疫合格,方可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三、强化同步检疫。加强车间巡查。严肃岗位纪律,禁止屠宰检疫协检员离岗、脱岗,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细致检疫。官方兽医进行终末判定,对检疫合格的,在胴体上加盖验讫印章,对不合格肉品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加强屠宰场卫生与消毒工作。监管屠宰企业做到消毒工作与日常清洁工作相结合,生猪运输车辆在入场和卸猪完毕后要进行消毒,每天屠宰结束对加工车间、圈舍及其四周环境进行清扫和冲洗,每月对屠宰场进行一次彻底清扫和药物消毒,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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