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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举措加强生猪产地检疫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18  来源:白水县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187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提高生猪产地检疫率,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白水县畜牧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生猪产地检疫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白水畜牧QQ、手机短信、发放宣传单、通告等多种途径和形式,深入开展生猪产地检疫重要性和检疫申报制度等知识宣传;组织各基层站加强对辖区内生猪养殖场(户)、生猪贩运经纪人的培训,使之充分认识生猪产地检疫工作的重要性,熟知相关法律法规,使其主动配合产地检疫工作,自觉到辖区申报点申报检疫。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对生猪流通、屠宰环节的监管,严格落实生猪凭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耳标进交易市场和屠宰场

为进一步提高生猪产地检疫率,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白水县畜牧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生猪产地检疫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白水畜牧QQ、手机短信、发放宣传单、通告等多种途径和形式,深入开展生猪产地检疫重要性和检疫申报制度等知识宣传;组织各基层站加强对辖区内生猪养殖场(户)、生猪贩运经纪人的培训,使之充分认识生猪产地检疫工作的重要性,熟知相关法律法规,使其主动配合产地检疫工作,自觉到辖区申报点申报检疫。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对生猪流通、屠宰环节的监管,严格落实生猪凭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耳标进交易市场和屠宰场制度,坚决杜绝在交易市场、屠宰场实施产地检疫和以补检代替处罚现象。加强对生猪养殖大户的监督管理和定期巡查工作,督促养殖场规范养殖档案,落实出栏动物检疫申报制度。

三是规范出证行为。要求生猪养殖场(户)和生猪贩运经纪人必须到饲养地所属的辖区申报点(指定地点)申报产地检疫,对调出我县的生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抽检,强化检疫出证管理,切实规范产地检疫行为,严格按照检疫申报程序、检疫操作规程开展产地检疫。

四是加强量化考核。将生猪产地检疫工作列入各基层站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指标,根据各站辖区内生猪存出栏情况,结合往年产地检疫情况,将生猪产地检疫数量和提报逃避检疫的案件数量分配到各基层站,实行量化考核。

 
关键词: 生猪 动物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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