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襄阳市襄州区正大食品(襄阳)有限公司百万头生猪屠宰及食品加工项目35KV双回专线工程施工工程 已由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备案登记编号[201406070390022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襄阳市襄州区正大(襄阳)生猪产业化项目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正大食品(襄阳)有限公司百万头生猪屠宰及食品加工项目35KV双回专线工程。
2.2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716.1万元。
2.3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范围内的工程。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有组织机构代理证、税务登记证。
(2)资质条件:具备送变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两年无亏损,近两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须承诺有垫付本项目资金的能力并且愿意垫付本项目资金)。
(4)业绩要求:近两年内承接过至少一项同等规模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已移交供电公司管理的工程)。
(5)信誉要求:
1)诉讼及仲裁情况:没有涉及与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或履行有关的法律诉讼或仲裁,或虽有但无败诉;
2)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没有任何不良行为记录。
(6)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机电工程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企业在册员工,提供该项目经理养老保险证明。
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承担本工程项目的能力。
2)拟任本合同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下同)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