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的动物防疫基础设施,保障动物产品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浙江省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12〕890号)的文件要求,松阳县畜牧兽医局积极推进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改造项目建设,目前已全部完成。
按照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本次建设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分为两项,一是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规范化改造,改造我县西屏、古市、象溪监督分所业务用房共计30平方米,配置电脑、检疫工具、取证设备等设施设备53台(套),使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办公场所整洁美观、设备齐全、管理规范;二是生猪定点屠宰场规范化改造,改造我县草场圩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工作用房共计30平方米,配置电脑、检疫工具等设施设备18台(套)。现全部建设到位,已投入正常使用。
通过开展动物卫生监督规范化建设项目,使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进一步健全,夯实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基础,全面提升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