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省外动物疫情传入,依法规范动物及其产品流通秩序,长兴县加强4个省际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防疫监督检查,突出“四个抓”,努力构筑防控动物疫病和保障我省肉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一是抓规范管理。配强配足检查站工作人员,将责任心强、素质高的畜牧兽医专业人员充实到检查站队伍中,检查人员统一服装,佩带《公路检查证》上岗。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检查,按照监督与服务、管理与服务和执法与服务的三个结合,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检查站防堵作用。
二是抓责任落实。制定考勤考核、值班交接、查验登记、信息报送等管理制度,明确上岗人员岗位、权限和责任,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任务明确,分工具体,责任清晰。
三是抓查验操作。对所有入省际的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车辆,依照“查证、验物、登记、消毒”四项工作流程,做到逐一查验检疫证明、逐一观察体征、逐一登记备查、逐一车辆消毒,对证物不符不放过,情况不明不放过,问题不明不放过,坚决杜绝病死动物流通,严厉查处违规调运行为,严防疫情跨区传播蔓延。
四是抓行风建设。以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为工作底线,坚决执行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监督检查不准收费的规定,主动接受县纠风、监察等部门及管理相对人的监督,认真落实公示制度,公开设站依据和工作职责、行为规范、上岗人员情况、监督投诉电话和主管机关等内容,坚决抵制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正之风,杜绝出现公路“三乱”现象。
今年1-4月,共检查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车辆1.19万车次,检查生猪14.63万头、牛0.67万头、羊2.63万只、禽57.75万羽、动物产品9.23万吨。劝返不符合规定运输车辆60余车次,查获来自省外装载重大动物疫病的生猪车辆7起,全部按农业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自建站以来,未发生过不合格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经长兴检查站进入我省的情况,有效防止了省外疫情的传入,确保进入我省动物和动物产品的卫生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