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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发布2007年第三季度兽药抽检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1-30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56

根据省农业厅深入海口、文昌、琼海等市县组织检查和针对现场可疑产品的抽样检测,现将第三季度抽检情况进行通报:

一、抽检情况及结果

根据《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全省兽药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的部署,全省共出动检查车辆180多辆次,组织检查人员879人次,对1202个兽药、饲料经营点、养殖场、屠宰场和市场摊点进行监督检查。其中,省兽药质量安全检查组分别对海口、文昌、琼海三市的33家兽药经营企业(店)进行重点抽检,抽查结果表明,我省部分市县兽药市场产品质量问题突出,情况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假冒伪劣产品(包括假冒产品、非GMP企业生产产品、使用假批准文号、兽药生产企业不按兽药生产管理规范生产、蓄意造假、列入地标废止目录的产品等)依然严重;部分兽药店有经营原料药和人用药的行为;兽药的经营和使用记录不完善,大部分兽药店都没有建立台账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给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必须认真查处和整治。

二、整改意见和措施

 

(一)继续加大依法查处力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2007年海南省兽药专项整治行动计划》要求,进一步加大整顿和规范兽药市场秩序工作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依执监管,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集中精力抓好整改工作。各市县畜牧兽医部门要严格查处本次通报中不合格的兽药产品及经营企业(店),责令相关生产厂家或经销店限时整改,并将整改查处情况于12月25日前报送省畜牧兽医局兽医处。

(三)继续开展声势浩大的兽药市场清理整顿行动。各市县要在近期开展经营、使用环节的大清查活动,发现本通报中同品种、同批号产品一律收缴销毁,依法对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处理。

(四)继续做好跟踪抽查和整改提高工作。各市县要将本通报兽药标称企业列为下一季度抽检重点,争取到2007年底,兽药抽检合格率明显提高,保障我省畜产品质量安全。

附:海南省2007年第三季度兽药抽检不合格产品名单

海南省兽药抽检第三季度不合格产品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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