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针对设施农用地规范管理前,一些规模畜禽养殖场就已经建成并进行养殖,导致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至今无法办理等历史遗留问题,专题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出台了相关会议纪要。
会议对设施农用地管理等相关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最后对相关工作给予明确:第一,对符合设施农用地备案报批条件的规模畜禽养殖场,按照正常程序给予补办备案手续;第二,对位于基本农田范围内的规模畜禽养殖场,暂缓予以备案;第三,对不利“四边三化”、“五水共治”等工作的,或不符合选址条件的规模畜禽养殖场,要逐步予以关停;第四,鉴于当前畜禽屠宰行业的用地审批工作未明文规范,同意平阳县佳茂禽业合作社屠宰场改造提升用地手续报批参照设施农用地相关报批规定执行。
养殖业设施农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极大促进了我县畜牧养殖场的标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