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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08  来源:商务部网站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15
核心提示:河池市商务局关于河池市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级猪肉储备制度的通知》(河政发[2011]61号)要求,由河池市商务局指定成立市本级猪肉储备资格审查组,会同养殖基地所在地的的商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的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及养殖场业主,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养猪场进行了实地审查。按照生猪活体储备的标准化及场地质量管理的总体要求,经审查第十五批环江东兴鸿鑫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等五个养猪场(附件)符合河池市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资格。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15

河池市商务局

关于河池市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资格审查结果

公示

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级猪肉储备制度的通知》(河政发[2011]61号)要求,由河池市商务局指定成立市本级猪肉储备资格审查组,会同养殖基地所在地的的商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的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及养殖场业主,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养猪场进行了实地审查。按照生猪活体储备的标准化及场地质量管理的总体要求,经审查第十五批环江东兴鸿鑫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等五个养猪场(附件)符合河池市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资格。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9日),向河池市商务局反映。

联系人:罗祖林(电话:2293595)

附: 河池市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资格第十五批名单

河池市商务局

2015年4月7日

附件

河池市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资格第十五批名单


 
关键词: 生猪 养猪 畜牧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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