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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养殖实施总量控制 猪场改造最高补助6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07  来源:台海网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168
核心提示:为了加快推进(福建)漳州市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推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近日,漳州市政府出台实施意见。意见鼓励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改造,每个养殖场给予30万-60万元的补助;今年年底建成并投用12个公益性工厂化集中无害化处理场。生猪养殖将实行总量控制据悉,在“十三五”期间,漳州市对生猪养殖实行总量控制,全市生猪存栏控制在236.8万头以内,年出栏控制在370万头以内。漳州市要求各县(市、区)要制定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户)的关闭、拆除计划和补贴标准,于2015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关闭拆除任务,禁养区

为了加快推进(福建)漳州市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推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近日,漳州市政府出台实施意见。意见鼓励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改造,每个养殖场给予30万-60万元的补助;今年年底建成并投用12个公益性工厂化集中无害化处理场。

生猪养殖将实行总量控制

据悉,在“十三五”期间,漳州市对生猪养殖实行总量控制,全市生猪存栏控制在236.8万头以内,年出栏控制在370万头以内。漳州市要求各县(市、区)要制定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户)的关闭、拆除计划和补贴标准,于2015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关闭拆除任务,禁养区外存栏25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场如不改造或改造后达不到排放要求的,于2015年底前全面关闭拆除。

至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存栏50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至2018年全面完成禁养区外存栏25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并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标准化改造按计划分年实施。

在资金补助方面,存栏250-1500头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参照国家标准化项目改造标准,每个养殖场给予30万-60万元的补助。

今年建成12个公益处理场

在推进无害化处理方面,要求县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要切实兑现国家有关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每头补贴80元的政策。

2015年底,全市建成12个公益性工厂化集中无害化处理场并投入使用,2015年至2018年以重点乡镇为单位每年建设5家以上工厂化集中无害化处理场,至2018年全市畜禽养殖重点乡镇全部实现病死畜禽工厂化集中无害化处理;至2016年底,全市基本实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补贴政策全覆盖。

另外,鼓励存栏15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配备病死畜禽无害化机械处理设备。市政府按年度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工厂化集中处理场以每台处理机5万元的一次性购机累加补贴,对自购自用处理设备的养殖场视设备处理能力给予每台5万元或2万元的一次性购机累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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