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畜牧局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第一批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辽牧发[2015]38号)文件精神要求,在朝阳市范围内开展了假劣兽药清缴行动,现将此次清缴行动总结如下:
一、工作安排
接到《通知》后,朝阳市联合各县(市)区畜产品安全监管部门立即开展行动。传达文件精神后,以省局公布的不合格假劣兽药饲料名单涉及的产品为主,以此次清缴行动为契机,严厉查处整治各自辖区的兽药生产、经营、流通环节。在检查中将第一批假劣兽药查处通知下发给各兽药经营企业,并要求其明面张贴。
二、查处情况
清缴行动过程中,对全市兽药经营单位的许可证、兽药GSP证书、购销台账、有无假冒伪劣兽药、原料购销记录等情况进行了彻底清查。共检查兽药经营单位150家,规模养殖场(户)70家。朝阳市累计出动监督车辆60车(次),执法人员240人(次)。
通过此次清缴行动,在朝阳市辖区内未发现经营、使用省局公布的附件1、2、3中提及的不合格产品。我市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对违法违规的假劣兽药实行高压打击态势,真正建立一个安全的兽药经营环境,保障畜牧业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