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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界首市生猪屠宰监管职能划转情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11  来源:华夏养猪网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237
核心提示:根据省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和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3】24号)和界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和改革完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界办发【2014】1号)精神,将该市商务局承担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能划入农业部门,由市畜牧兽医局承担。界首市畜牧兽医局于元月5日上午在商务局办公室举行了交接仪式,畜牧兽医局李军局长和商务局的负责人及市政府有关领导参加了交接仪式。元月6日畜牧

根据省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和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3】24号)和界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和改革完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界办发【2014】1号)精神,将该市商务局承担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能划入农业部门,由市畜牧兽医局承担。

界首市畜牧兽医局于元月5日上午在商务局办公室举行了交接仪式,畜牧兽医局李军局长和商务局的负责人及市政府有关领导参加了交接仪式。元月6日畜牧兽医局成立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市局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和监督分所抽调4名执法人员,负责全市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市畜牧兽医局纪检组长尚德安同志负责该股室的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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