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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对全市兽药、饲料管理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培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0-31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30
2007年10月18日至20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昭通市政府8月17日和9月29日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兽药饲料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昭通市农业局组织对全市兽药、饲料管理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各县(区)农业局分管领导、县(区)动监所所长和兽药、饲料管理人员、昭通市农业局各有关科室、昭通市直站所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共63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结束后,再由各县区农业局组织各自辖区内的所有管理、经营兽药、饲料的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会上,昭通市农业局杨副局长就开展兽药、饲料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作了动员讲话,总结了昭通市农业部门加强兽药、饲料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了昭通市兽药、饲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昭通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有关领导和专家对兽药、饲料管理法律、法规和兽药、饲料基础知识进行了培训。培训会还邀请昭通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正同志、昭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童长书同志分别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及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认真讲解。也邀请了昭通市质监局曾焱同志到会指导,昭通市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通过培训,进一步统一了全市兽药、饲料管理人员的思想,深化了认识,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新的工作任务。
        按照昭通市兽药、饲料管理人员培训方案的要求,11个县(区)的兽药、饲料管理人员经过培训之后,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一次汇报,要把这一次培训会的精神向主要领导汇报;二是搞好一次培训,把各自辖区内的兽药、饲料经销业主、经营人员进行培训,县(区)务必在本月底前全面结束;二是对经销业主签好一份《兽药、饲料经营承诺书》;四是摸索建立一个兽药、饲料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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