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畜牧兽医局按照市委书记张洪训同志提出的“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有效保障群众的健康安全”的总体要求,把加强对动物性食品的质量监管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今年以来,在针对动物性食品的药物残留和有害饲料、添加剂的抽样检测中,共检测兽药73个批次,其中合格61个批次,不合格12个批次;检测饲料14个批次,合格13个批次,不合格1个批次。对不合格的兽药和饲料及时进行了没收,并统一销毁。
一、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即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即墨市畜牧兽医局派出了一名高级兽医师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农业局、财贸办公室等7个单位的执法人员,实行统一集中办公,综合协调、集中执法和重大案件的及时查处。一是加强对动物加工环节的检疫。动物检疫人员对全市动物屠宰加工厂(点)实施全程跟班检疫,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和仓储等单位实行定期督查,建立定期督查制度,重点打击逃避检疫、拒不检疫、私屠滥宰、制销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出厂上市的动物及其产品安全放心;二是加强对流通环节的监管。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农贸交易市场、冷库、超市、肉品专卖店、饭店等重点区域实施监管,坚决查处购买、使用无合法检疫证明的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杜绝“包袱肉”的出现;三是加大道路巡查力度。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执法联动,加强道路巡查,查证验物等措施,加大巡回稽查监督力度。重点检查外地运抵的动物、动物产品及运输车辆的必须证件;四是加强票证管理。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防检疫票证实行分类设帐,统一编号,按时结算,以旧换新,存档备查的管理制度。对申请办理、更换《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养殖场、畜禽屠宰厂、动物产品加工厂以及运输、仓储、经营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现场审查验收,对达不到动物防疫条件的单位,限期整改,通知其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
二、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从事畜禽生产、加工、流通、储藏等各个环节从业人员的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教育畜牧养殖户科学选择无污染饲料和正规厂家生产的兽药,自觉抵制假劣饲料、兽药和兽用生物制品,以达到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发生的目的。积极宣传和推广优良的畜禽品种,大力发展绿色无公害畜牧业,加快培育当地的优质畜产品品牌,提高当地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即墨市的畜产品出口创汇建立绿色通道。(即墨市畜牧兽医局: 展福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