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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发公开信 提醒购用农资须四要四不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9-24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07

   中国农业部21日向全国农民发出一封公开信,提醒农民朋友在选购和使用农资时要注意做到“四要、四不要”。

  一要看证照。要到经营证照齐全、经营信誉良好的合法农资商店或兽药专营店购买。不要购买流动商贩和无证经营的农资。

  二要看标签。要认真查看产品包装和标签标识上的登记证号、批准证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说明等事项,查验产品质量合格证。不要盲目轻信广告宣传和商家的推荐。

  三要购买合法农资产品。不要购买非法和国家禁用的农药、兽药及其它投入品。

  四要索取票据。要向经营者索要销售凭证,并连同产品包装物、标签等妥善保存好,以备出现质量等问题时作为索赔依据。不要接受未注明品种、名称、数量、价格及销售者的字据或收条。

  公开信还提醒农民在使用农资时要使用合法农资。不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其它化学物质。注意查看产品包装上标明的使用范围、要求和注意事项,听从农技或兽医人员指导,遵守种养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规定。注意查看农药、兽药包装上标明的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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