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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动物检疫执法 保障畜产品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9-07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04
今年以来,华蓥市畜牧食品局为全面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技术操作、提高执法水平、树立检疫执法队伍形象、降低动物疫病的发生率、保证畜产品卫生质量、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在全市狠抓了动物检疫执法规范建设工作,保障了畜产品安全。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在《中华人民共国动物防疫法》实施以来,动物检疫执法工作中暴露出了检疫执法不规范、收费不规范、执法不严、检疫执法手段落后、检疫设施陈旧等多种问题。为此,经过认真总结经验和深入分析问题,制定了为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执法工作。二是全面宣传发动,积极开展规范执法。召开了全体检疫员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将具体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规范内容进行安排布置,对执法行为、检疫操作、监督执法、检疫收费等方面提出具体规范要求;三是开展执法培训。于2007年7月5日—6日对全市动物检疫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培训;四是开展了动物检疫作风整顿,要求畜牧执法人员和每一个检疫人员,结合动物检疫规范执法活动,边查边改,切实把畜牧执法规范工作落到实处;五是规范执法工作,要求重点抓好屠宰检疫、运输检疫、监督检查和病害肉上市四个重要环节。六是提高工作效率。开展动物检疫规范执法活动,强化执法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对检疫实行了动态管理模式,强化了对检疫员的考核工作,制定印发了《动物防疫检疫责任追究制》,加强畜牧执法人员的工作规范。七是提高执法水平。根据《动物防疫法》、《四川省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先后制定配套管理办法,从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技术操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要求对屠宰动物进行宰前和宰后检疫。严格执行凭证进场,凭证屠宰、凭证出场的规定,认真查“二证” 、剖“二肌” 、摘“三腺”,对检疫不合格的,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产地检疫认真做到“三查”、“三了解”;运输检疫到场到户进行认真复查,根据产地检疫结果和复查的情况,出具运输检疫证明,对运输车辆进行认真清扫和消毒,并出具车辆消毒证明, 今年检出病害肉制品4720公斤;八是建立长效机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创新各种规章制度,制定岗位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完善各种软硬件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目前,全市动物检疫工作已出现了“四多四少”的良好局面,即:秉公执法、廉洁自律的多了,执法违法、以权谋私的少了;工作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多了,敷衍塞责、滥竽充数的少了,自觉钻研业务、爱岗敬业的多了,不务正业、得过且过的少了;为管理相对人文明服务、排忧解难的多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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