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14日,福建建瓯市畜牧兽医水产局组织市渔业安办、渔政站执法人员与水技站科技人员对辖区9家水产养殖生产企业养殖用药情况进行执法大检查,进一步规范水产养殖用药行为。
在养殖用药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对全市9家鳗鱼殖生产企业渔药的进出仓记录、用药记录、药房陈列药物和依法用药情况进行认真检查。重点检查渔药采购、贮存、使用等环节记录及其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否按规定使用渔药;是否使用违禁渔药和其它化合物;渔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和产品标准号三号是否齐全;渔药标签或说明书标识情况;渔药使用是否由具有专业资格的技术人员开具处方;养殖单位是否出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以及含有违禁药物和渔药残留超标的水产品等情况。此外,市渔政执法人员与水技站科技人员还认真检查各鳗场养殖生产记录和饲料投入品记录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全市9家鳗鱼养殖生产企业用药情况基本良好,未发现使用违禁渔药。其中,有6家鳗场用药规范、记录完整,有3家养殖用药记录不够完整。对此,执法人员当即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上述3家水产养殖生产企业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