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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畜牧局开展种畜禽生产经营执法大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8-03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68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切实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维护良好的种畜禽生产秩序,莱西市畜牧局从7月中旬开始,组织专门人员成立了种畜禽生产经营执法检查小组,利用一周左右的时间,对全市种畜禽场进行了种畜禽生产经营执法大检查。
  检查发现各种畜禽生产经营都具有以下四方面的特点:
  一是持证生产经营率高。各种畜禽场都能够按照管理要求做到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并能做到及时审验。持证生产经营率达到100%。
  二是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各种畜禽场均按照管理要求建章立制,特别是三统万福种鸡场、青岛万福种猪一场、青岛九联种禽公司、莱西市昌阳种鸡场等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育种制种档案、饲养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防疫及诊疗报告等制度健全。
  三是管理规范。各种畜禽场技术人员齐备,职责明确。都有专职兽医技术人员,在经营活动中能够严格遵守种畜禽繁育、生产的技术规程,做到:引种符合全市良种推广布局规划,引进的畜禽系谱技术资料完备,质量符合等级标准,年龄符合要求。凭《种畜禽合格证》及种畜系谱证出售种畜禽。
  四是场区建设符合要求,生产、办公、生活分区科学,布局合理。场周围有隔离带,多数场配备了污水处理设施。
  检查中发现目前种畜禽生产经营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是制度不健全。个别种畜禽场没有与种畜禽管理相配套的管理制度,有的有制度但不完整、没上墙。
  二是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原始记录不规范。检查发现,除几个较大的种畜禽场外,多数存在生产经营记录内容不完整、记录时间不连续、记录形式不规范等现象。
  三是个别种畜禽场无规范的兽医诊断、消毒和病死畜禽处理设施。缺乏畜禽疫病防治和病死畜禽处理的有效措施。
  检查中,对存在的问题,莱西市畜牧局及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为进一步理顺全市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促进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业,提高种畜禽生产经营质量,推动全市畜牧业发展,在今后的种畜禽管理工作中,计划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定期开展种畜禽生产经营执法检查,及时发现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确保种畜禽管理水平、种畜禽生产质量不断提高。
  二是加强对基层种畜禽管理执法人员的培训。每个动监站确定1名人员具体负责种畜禽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范围和工作职责,列入年末绩效考核内容。定期组织对基层种畜禽管理执法人员的培训,重点进行种畜禽管理法律法规和种畜禽管理执法程序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三是强化畜禽疫病防控。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督促畜禽场配套建设规范化的兽医室、消毒室、隔离观察室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督促种畜禽场定期开展种畜禽疫病检测,保证种畜禽生产健康发展。
  四是发展环保型、生态化种畜禽生产。所有种畜禽场全部建立符合要求的畜禽粪便、污水处理设施,开展粪便、污水的无害化处理。引导有条件的种畜禽场建设沼气池等设施,开展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粪便的无害化、资源化。
  五是严格种畜禽生产经营审批标准。对新建和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已到期的种畜禽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省、青岛市有关种畜禽管理的法规的规定进行验收,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帮助办理发、换证手续,对不符合条件有坚决不予批准并限期整改。(莱西市畜牧局: 王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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