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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七级防监站组织开展高致病性蓝耳病强制补免和回访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8-03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76
日前,根据即墨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指示精神,即墨市七级防监站与移风店和七级两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于2007年8月1日至8月5日对辖区生猪进行高致病性蓝耳病强制补免和回访(疫苗应用后的反应情况),并与各规模养猪户签订了免疫协议,进一步保证免疫效果。
  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两地镇政府分别在各自会议室召开了补免前工作布置会议,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分管领导、即墨市兽医站专家、两地农业分管镇长、防监站站长、村庄负责人、全体村级防疫员和规模养猪户参加会议。会议主题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分管农业的镇长传达了即墨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文件精神,强调指出蓝耳病的防控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别是要把种公猪和母猪作为免疫重点,保护好生猪产业生产能力。对补免工作进一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周密部署,坚决做好强化免疫,坚持保证“免疫密度100%、免疫质量100%”的工作原则,并恢复疫情24小时值班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禁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乱报和阻碍他人中国兽药114网。
  二、农业镇长与规模养猪户签订免疫协议书。要求:1、规模养猪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所养的生猪进行免疫,做好消毒灭源工作。2、必须使用市兽医站统一提供的疫苗,疫苗免费,但每瓶须交20元押金,免疫结束后,持空瓶领回押金。3、镇农业服务中心及村委将安排专人监督养猪户进行免疫,如有违约并拒绝免疫的,镇党委政府有权提请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采取强制措施,对不按规定使用疫苗的或猪体内抗体检测低于正常值造成疫情发生的,扑杀时将不进行财政补偿;对消毒灭源措施不落实的酌情减扣补偿额。
  三、请来即墨市兽医站专家进行疫苗使用和养猪技术交流、咨询和培训,提高养猪户的防疫意识,消除恐慌心里。(即墨市七级防监站:谭长江、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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