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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2007年上半年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抽检情况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8-02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302
各区、市饲料行业管理部门:
  2007年上半年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检数量及结果
  各区、市抽检数量分别为城阳9批,李沧2批,崂山5批,黄岛3批,平度35批,莱西12批,胶州20批,胶南18批,即墨14批,共118批。其中,106批合格,合格率90%,比去年同期提高6.3个百分点;12批不合格,不合格率10%,比去年同期降低5.1个百分点。
  二、检测情况分析
  从检测结果看,我市饲料质量整体水平又有了新的提高;从饲料安全看,违禁药物全市检出为零,卫生指标全部合格。这是十分可喜的发展趋势,是十分优异的工作成绩。这一成绩的取得,是在市畜牧局的正确领导下,各区、市管理部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积极认真抓好饲料质量安全工作的结果;是全市饲料行业共同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共同努力做好质量安全工作的结果。在2007年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要总结经验,继续努力,进一步巩固和提高这一优异工作成绩。
  三、对不合格产品和相关企业的处理意见
  1、凡我市饲料生产企业出现不合格产品的,要依法责令其写出详细可行的整改方案,其中要包括全面、深刻、明确、具体的原因分析;整改具体目标、措施、时间和达到标准的相关证明及各环节的实施责任人;安全质量保证体系现状详细分析和整改目标等内容。凡安全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备和运转不正常的,本区、市管理部门要靠上服务和监督整改,到期仍达不到标准的,依法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直至达到标准。企业书面整改方案本区、市管理部门确认后,报青岛市饲料工业办公室一份备案。
  2、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各区、市依法对不合格产品及相关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2007年8月31日前书面报青岛市饲料工业办公室.内容包括:每个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对象;处理依据的法规、条款;询问笔录复印件;相关执法文书复印件等。对发生两次不合格产品的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要依法从重处理。
  3、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帮助和监督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坚决不生产、不经营、不使用不合格饲料产品,不断提高我市饲料产品在各领域、各环节的质量水平,保证饲料安全和质量,促进我市畜牧、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青岛市2007年上半年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抽样检测合格名单
    2、青岛市2007年上半年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抽样检测不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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