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绥化、大庆、佳木斯、鸡西市畜牧兽医局、财政局,各牧业半牧业县(市)畜牧兽医局、财政局:
为落实好牧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根据国家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要求,省畜牧兽医局和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制定了《黑龙江省牧区牧草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现将《黑龙江省牧区牧草良种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下载:《黑龙江省牧区牧草良种补贴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