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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推进畜牧规模养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苏农办牧[2011]82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1-01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03

各市农委:

近年来,全省畜牧规模养殖发展迅速,2011年全省生猪、蛋禽、肉禽、奶牛规模养殖比重分别达76%、94%、95%、94%,累计创建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87个、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1966个,规模养殖在畜牧生产中的主体地位基本确立,为稳定增加畜产品生产、保障市场有效供给、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决定开展推进畜牧规模养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先进集体:市、县(市、区)畜牧规模养殖推进工作管理部门和技术推广单位。

先进个人:市、县(市、区)畜牧规模养殖推进工作管理部门和技术推广单位负责人或具体从事畜牧规模养殖项目管理、技术推广、示范创建的工作人员。

二、推荐条件

本次评选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先进集体30个、先进个人45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一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按照全省推进畜牧规模养殖的总体要求,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2、畜牧规模养殖推进工作体系完善,组织有力,分工明确,相关部门间密切协作,人员相对稳定;
3、积极组织开展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4、及时、准确上报推进畜牧规模养殖工作各类报表,各类文件资料分类归档,妥善保存。

二先进个人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思想品德好,热心为“三农”服务,为全省推进畜牧规模养殖工作献计献策;
2、从事畜牧规模养殖工作2年以上,事业心强,工作积极主动,成绩突出;
3、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4、团结同志,互助合作,共同完成各项工作。

三、推荐程序

一先进集体:各单位对照评比条件,形成总结材料,并填写申报表。

二先进个人: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民主评议推荐先进个人人选,被推荐人员填写《先进个人申报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三由市统一组织辖县(市、区)申报,我委进行综合考核评定,确定表彰名单,发文通报。

四请以市为单位于2012年1月15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以电子文稿和文本形式报我委畜牧兽医局,申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突出向基层一线倾斜。逾期不报视放弃处理。

联系人:华棣、史波良

电话:025-86263914

电子邮箱:jssxmc@163.com

地址:南京市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

邮编:210036

附件1、全省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全省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3、全省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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