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疫情监测报告。启动了区乡村三级疫情监测网络,加大了对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力度,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二是强化无害化处理和消毒工作。严格督促养殖户,特别是规模养殖户场、小区、屠宰场、活畜交易市场定期进行全面彻底消毒。对病害动物及动物尸体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规定严格无害化处理,严禁流入屠宰(点)市场和随意抛尸,确保灾后无重大动物疫情流行和发生。
三是强化免疫工作。结合夏季动物防控工作,提前周密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乙脑、狂犬病、猪链球菌等重点人畜共患病的免疫工作,提高畜禽的免疫能力。
四是强化应急管理。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实行疫情零报告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信息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迅速报告,有效反应,防止扩散蔓延,确保灾后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五是强化养殖环境生物安全水平。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科学指导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加强防疫管理,完善生物安全基础设施。严格坚持异地引种审批制度、引种后隔离观察和加强免疫制度,确保畜禽安全生产
六是强化检疫监督执法。重拳打击贩运、屠宰、销售因病、因洪灾死亡或死因不明动物肉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全区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