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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厅六措施稳定生猪生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7-13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159

本报讯 (记者 张毅伟 实习生 范丹琳)昨天,省农业厅按照农业部要求,提出了六项具体措施,稳定生猪生产,确保市场的有效供给。

一是要加快落实中央稳定生猪生产发展的各项政策。各地要加快落实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和生猪良种补贴项目。

二是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研究解决规模养殖发展中用地难、贷款难和技术缺乏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三是着力提高母猪繁殖性能和仔猪成活率。

四是进一步规范种猪市场秩序。各地要加大对种猪场的执法检查,特别要强化对县市种猪扩繁场生产经营资质排查,认真查验销售种猪出具的相关证明(种猪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和种猪系谱),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生产销售劣质种猪行为。

五是切实加强生猪疫病防控工作。各地要继续抓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生猪重大疫病基础免疫。

六是继续加强数据监测与信息引导。各地要强化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动态监测,密切关注生产形势的变化,加强形势研判,及时发布市场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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