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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黑龙江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培训班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24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04

各有关市(地)、县(市)畜牧兽医(水产)局:

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全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 按照《2011年黑龙江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省局决定于7月15日在哈尔滨召开全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培训班。具体内容如下:

一、时 间

2011年7月15日,上午报到,下午培训。

二、地 点

哈尔滨市八一宾馆,南岗区文庙街9号(原军工院内)

三、培训人员

参加2011年部、省两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的市(地)、县(市)畜牧兽医局负责人或专家1名;参加2011年部省两级标准化示范创建的养殖场负责人1名;省级专家组全体成员。哈尔滨市畜牧局、伊春市畜牧局、北林区畜牧局、望奎县畜牧局、林甸县畜牧局的主管局(处)长1人。

四、培训日程

一7月15日上午:

1、召开省级专家组会议;

2、市、县参加培训人员报道;

二7月15日下午:

培训班开幕式和专家授课;

三7月16日上午:

召开专题会议,依据《全省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提升活动工作方案》(黑组通字〔2011〕54号)文件精神,研究落实5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的观摩问题。参加人员为省局科技外事处、总站、省级专家组部分成员、哈尔滨市、伊春市、北林区、望奎县、林甸县畜牧局(处)长。

五、有关要求

一相关市(地)、县(市)畜牧局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参加2011年省部级标准化示范创建单位人员参加本次培训,如创建单位不能按照要求派人参加培训,视其自动放弃创建,将取消其创建资格。

二哈尔滨市畜牧局、伊春市畜牧局、北林区畜牧局、望奎县畜牧局、林甸县畜牧局参会的同志要在提前学习《全省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提升活动工作方案》(黑组通字〔2011〕54号)文件精神。

三市(地)、县(市)畜牧兽医局参加培训人员食宿费由会议安排,参与创建的示范场参训人员宿费自理,参训人员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入住。

四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采取省、市、县三级专家定点帮扶制,请各单位务必于在2011年7月4日前17时前,将各市(地)、县(市)专家组人员名单和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以电子版形式上报送到省局科技与外事处和省畜牧兽医总站。

附件:1、2011年**** 市(地)、县(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专家组人员名单

2、会议回执单

3、全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培训班日程安排

4、市(地)、县(市)参加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

5、参加2011年准化示范创建培训班养殖场名单

联 系 人:李艳春 韩 鹏

联系电话: 0451~82631471;0451~86383523

电子信箱:hljxmkj@163.com(李艳春)

Hanpeng__2001@163.com(韩 鹏)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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