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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宣传贯彻《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5-19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51

新泰市宣传贯彻《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自《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新泰市立即着手开展宣传贯彻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下发了《关于宣传贯彻<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并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宣传贯彻领导小组,切实落实《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二是开展宣传普及。我市印制了800份《办法》手册,发放到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工作站及广大从业人员手中,充分利用明白纸、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广泛开展《办法》的宣传工作,做到“电视报纸上能看到、广播电台里能听到,畜禽养殖场(小区)里能看到、网络上能查到、各责任主体都知道”,为《办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三是组织备案摸底。按照《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备案规模存栏标准,并要求已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及新建畜禽养殖场(小区)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备案,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备案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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