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为切实规范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按照《重庆市农业委员会转发农业部〈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的通知》(渝农发〔2011〕9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所制定了《重庆市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重庆市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渝动卫监发〔2008〕39号)同时废止。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各区县(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为切实规范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按照《重庆市农业委员会转发农业部〈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的通知》(渝农发〔2011〕9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所制定了《重庆市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重庆市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渝动卫监发〔2008〕39号)同时废止。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