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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青林:扎实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3-03  作者:风雅  浏览次数:541
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出台,使各级农业部门和广大农民群众欢欣鼓舞。一年之计在于春,今年春耕备耕已到关键时节,农资市场秩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因此,我们要总结经验,强化措施,迅速掀起今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新高潮,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努力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的责任感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从2001年开始,农业部会同公安、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已经进行了五年。这五年,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的工作机制基本建立,有力地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违法犯罪行为,农资市场秩序总体上明显好转,农资打假工作得到了农民群众的欢迎。特别是过去的2005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又取得了积极进展。主要表现为:

  一是打假护农,专项治理成效显著。2005年,农业部门集中开展了春、秋两大打假战役。在冬季,配合禽流感疫情防控,开展了以加大兽药和疫苗打假力度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各地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突出源头治理、市场监管、服务指导和制度建设四个关键环节。强调属地化管理,强化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注重上下联动,积极探索农资监管新模式。全年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20多万人次,立案查处各类假劣农资违法案件5万多起,捣毁农资制假售假窝点4400多个,查获各类假劣农资产品15万吨,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超过16亿元。

  二是依法治理,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依据有关法律,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把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纳入法制轨道。制定了《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规范农资打假投诉举报受理、案件查处督办、信息发布等工作。农资产品登记等审批工作全面纳入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效率和公开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出台了《农业部定点农资市场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农资市场自我管理、自我规范。各地在推动工作制度化方面也出现了一些好的做法,如建立“黑名单”制度,制定农资广告管理办法和农业生产事故鉴定实施办法等。

  三是扶优扶强,农资质量稳步提升。从打假和扶优两个方面入手,推进农资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在狠抓市场整顿的同时,启动了农业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工作,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加快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民对农资质量满意度明显上升。抽查结果表明,主要农资品种质量都有较大幅度提高,种子、饲料产品合格率都超过了90%,农药标签和产品合格率分别比上年提高了8.3和11.5个百分点,兽药标签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四是综合执法,监管能力明显提高。全国已有1542个县、156个市州实行了农业综合执法,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已成为农资打假和监管的一支重要力量。农业质检机构检测水平不断提高,农资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稳步推进。开展了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农机等农资产品质量检测、认证或评优推介活动,行业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创建全国农资监管信息网,促进了农资监管情况交流与信息服务。
  在充分肯定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成效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农资市场不规范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区域性制假售假行为还没有彻底根除,农资打假监管能力和手段还不能适应需要,失信惩戒机制尚未形成,假劣农资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仍有发生,实现农资市场秩序根本好转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对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农资打假护农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首先,农资打假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好农资市场监管,保障农资质量,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有利于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其次,农资打假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生产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要的物质基础,生活宽裕是新农村建设的基本目标。只有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净化农村生产生活消费环境,才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

  第三,农资打假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保证。“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是现代农业的基本特征。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科技的物化载体,也是农业生产中重要的投入要素。农资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农业经济效益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对于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具有直接作用。

  第四,农资打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假劣农资侵害农民利益,在一些地方引发群体恶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可以消除农村社会一些不安定因素,创造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风气。

  总之,我们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把农资打假和监管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大力开展2006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二、突出重点,加大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力度

  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批示,要求我们进一步解决好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农资质量问题。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强化农业生产资料和饲料质量管理。根据中央的要求,今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协调指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狠抓源头治理,着力标本兼治,注重打假与扶优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有力、生产经营企业自律、群众广泛参与的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新体系。今年要努力杜绝因假劣农资问题而造成重大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力争农药、复合肥、兽药产品抽检合格率提高5个百分点,种子、饲料产品抽检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确保农资质量有较大幅度提高,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大力清查和整顿农资市场。结合关键农时,集中组织开展春季和秋季市场整治行动。工作重心下移,重点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和乡、村农资集散地的检查力度,开展拉网式检查,清除隐患,不留死角。严格市场准入,严厉查处在产品标签、产品质量、广告宣传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商业欺诈和虚假广告。强化质量监督抽查,建立健全农资质量监测制度,实行定期监测和动态监测相结合,提升预警防范能力。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加强鼠药市场监管,努力根除毒鼠强的社会危害。

  二要狠抓种子、农药、疫苗等重点品种的监管。在依法加强肥料、饲料、兽药、农机、水产种苗和热作种苗监管工作的同时,重点加强种子、农药和禽流感疫苗的监管。种子监管重点是清理经营主体,对不具备条件的要坚决吊销种子经营许可证;要检查种子企业档案,促进诚信经营;加强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坚决公布不合格种子和企业。农药要重点加强禁限用高毒农药的管理,确保按时完成高毒农药削减计划;强化质量抽检,对不合格的产品要坚决取消农药登记资格;继续加强农药标签治理,进一步提高农药标签合格率。禽流感疫苗要强化驻厂监督等制度,提高疫苗抽检覆盖率,提高疫苗质量;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疫苗的不法行为,坚决查处无证、无标、无文号疫苗和不合格企业。

  三要坚决查处制假售假的大案要案。对农民群众投诉举报的案件,要逐一进行排查,必须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特别是对案值较大、影响面广、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大要案件,农业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等部门,挂牌督办,明确责任人和督办人,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彻底捣毁制假售假窝点,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四要积极促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充分发挥农业技术服务部门、供销社、农资生产企业的作用,发展农资直销、连锁、超市、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实施农资品牌战略,充分发挥良种补贴、配方施肥等政策导向作用,要支持和引导各类有优势的农资企业直接到乡村设立销售网点,开展连锁配送业务,构建覆盖广大农村的新型农资经营网络,提高优质农资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五要扎实开展定点农资市场创建活动。农资市场是连接农资生产和使用的重要环节。在创建定点农资市场活动中,农业部门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定点农资市场管理办法(试行)》,指导和帮助农资批发市场,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强化服务能力,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农资市场规范管理。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动态管理原则,真正把定点农资市场创建成为农民放心、经营单位高兴、社会满意的服务平台。

  六要加快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认真组织开展诚信企业和优质产品推介活动,切实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加快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逐步推行农资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和分类监管,充分发挥信用信息的监督、警示、规范、引导作用,建立“黑名单”制度,曝光违法违规失信企业,促使农资市场主体健全进销货台账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和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提高企业和行业的自律能力。

  三、强化措施,确保全面实现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目标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起步之年,实现农资市场秩序根本好转的任务相当艰巨。各级农业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尽早动员部署,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争取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领导重视是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关键。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落实农资打假监管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全面履行农资打假属地化管理职责,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和具体责任人。各级农业执法主体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健全完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今年,农业部将组织农资打假部际成员单位对重大案件和各地规范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案件多发地区实行重点督查督办。

  二要强化协作配合。农资打假和监管是一项系统性较强的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多方配合,才能有效形成合力。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积极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发改委、公安、工商、质检、监察等部门配合,密切与法院、检察院等机关的联系,落实农资打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有计划、有秩序地开展工作。农业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切实加强沟通配合,强化农业综合执法、行业管理与专业检验机构协同作战机制,充分发挥农业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

  三要落实保障措施。实践表明,保障经费、健全队伍、完善手段,是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必要条件。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切实加大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农业执法条件与手段。要加快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规范执法培训力度,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要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和手段,加快推进农业系统行政许可审批信息资源的整合,建立统一、准确、权威的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农资打假和监管的信息化建设。

  四要搞好新闻宣传。营造社会各方积极支持的舆论氛围,引导农民群众广泛参与,是做好农资监管工作的社会基础。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在重要农时、重点地区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跟踪报道,依法曝光不法分子违法违规行为。普及识假辨假维权知识,提高农民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要积极宣传报道各地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措施的好典型、好经验,大力营造有利于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舆论氛围。

  “雨水”已过,春回大地,全国的春耕备耕即将全面展开。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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