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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陕西省考区办公室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7-12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11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陕西省考区办公室公告(第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4号)的规定,现就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陕西省考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1. 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 2009年1月1日前,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 2010年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1. 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采取考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2. 考生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进行报名。 3.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24日。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准备小二寸正面免冠近照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尺寸为33mm×48mm,宽390像素×高567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照片应为白色背景深色衣服,文件大小不超过40KB)。 4. 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2日至8月13日。现场确认地点为各市畜牧兽医(农业)局(联系方式见附件)。考生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应当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2010年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交考生所在学校院系证明1式2份(格式证明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下载,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不提供学校院系证明)。 5.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陕西省考区办公室核发准考证。

二、考试缴费标准及方式 考生应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10]80号)规定,在现场确认时缴纳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费(4科共280元)。考试费用由各市畜牧兽医局统一收取后缴省考区办公室指定帐户。

三、准考证领取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应于10月8日至10月15日到所在市县级畜牧兽医部门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具体安排为: 试卷

一、试卷二:10月24日上午9:00-12:00。 试卷

三、试卷四:10月24日下午14:30-17:30。

二考试地点 拟定在西安市(西安、铜川、商洛、咸阳考生)、延安市(延安、榆林考生)、汉中市(汉中、安康考生)、宝鸡(宝鸡、杨凌考生)、渭南市(渭南考生)设置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100道题,每张试卷分值为100分,四卷总分为400分。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基础科目。包括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兽医药理学和兽医法律法规; 试卷二: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和兽医公共卫生学; 试卷三: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外科手术学、兽医产科学和中兽医学; 试卷四: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牛、羊、鸡、犬、猫和其他动物疫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四考试纪律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上查阅),并自觉遵守。

五、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发布。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待考试结束后,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并公布。 通过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人员,由农业部统一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报名时未提交毕业证书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成绩合格的,领取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六、考试复习与辅导 考生可依据《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和《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应试指南》进行复习、备考,该书在新华书店有售。省考区严格按照考生自愿原则,由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需要安排考前培训辅导,联系电话:029-86254596。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陕西考区及各考点咨询电话

序号考区、考点受理单位咨询电话
1陕西省考区省畜牧兽医局兽医医政与药政处029-87317266
2西安市考点西安市农业委员会029-87209059
3咸阳市考点咸阳市畜牧兽医局029-33278623
4宝鸡市考点宝鸡市兽医局0917-3554243
5渭南市考点渭南市畜牧兽医局0913-8168101
6铜川市考点铜川市动物卫生监督所0919-8165607
7安康市考点安康市农业局0915-3112109
8延安市考点延安市畜牧兽医局0911-2986946
9榆林市考点榆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0912-3285286
10杨陵区考点杨陵区畜牧兽医管理局029-87013055
11汉中市考点汉中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16-2232986
12商洛市考点商洛市畜牧产业发展中心0914-2338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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