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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圆满完成上半年工作目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7-07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09

上半年,在即墨市畜牧兽医局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即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干部职工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强化内部管理,规范监督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推进依法行政”这条主线,将经常性执法监督与开展专项整治相结合,不断加大畜牧监督执法力度,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上半年,该所两个动物卫生执法中队共出动执法车辆218辆次,出动执法人员1764人次,拉网式检查了170余处集贸市场和60余家大中型超市的经营情况及24处奶站、10处定点屠宰场的生产情况,督查30多所学校、单位、建筑工地食堂,整治58家肉品专卖店,开展公路巡查90多车次,共查获违法案件15起,全部予以立案查处,结案率100%,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取得良好效果。

一、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健全举报制度。

一是结合上半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法治即墨建设活动”等活动的开展,在3.15、“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采取在街口、乡镇设立宣传咨询点、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畜牧行政法律法规,曝光了有影响、有代表性的案件。在宣传过程中,印发了10000多份宣传材料,使广大群众对《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一个全面、准确的理解,积极营造遵守法规的氛围;同时对全市516名村级动物防疫人员进行了普法教育,增强依法治疫能力。上半年共开展集中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5次,出动宣传车16辆次,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二是制订有奖举报制度,设立并向全市公布举报电话(88552623),逐步完善了“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 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进一步疏通投诉举报渠道,提高案件查处效率。到目前为止共接群众举报投诉16件,均做到事事有记录,查处有结果。

二、严格监管,从源头上保证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强化和规范动物产地检疫。自实施产地检疫报检制度以来,即墨市出栏动物产地受检率不断提高。为方便群众,即墨市共设立报检点82处,做到每个乡镇至少设立3个检疫报检点,指定专人负责,对辖区内养殖户公布动物检疫申报电话、检疫范围和检疫对象,做到有报必检、有出必检、有宰必检、有检必到现场,逐户、逐头,认真履行程序,不走过场。

二是大力加强对饲养场、户的监管。对动物饲养环节实施全程监管,健全完善养殖记录、用药记录制度、停药期制度和市场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分级监管制度。对全市1100个行政村的规模养殖场和畜禽散养户加强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监督,对易出现病死动物的规模饲养场(小区、)和发生疫病的饲养户,实行日巡查,引导养殖场(户)坚持自繁自养,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病死畜禽焚烧或深埋设施,不断建立健全无害化处理记录等养殖档案。同时对生猪规模饲养场进行了生猪尿液“瘦肉精”的抽检,1-6月共抽取生猪尿液样品40批次,未检出阳性。

三是搞好畜禽屠宰检疫,保证上市肉品质量安全。严格按照《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的要求,对全市10个定点屠宰场全部派驻了动物检疫员,实行定岗定责,对进入屠宰场(厂、点)的动物,检疫员必须查验《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须佩带免疫耳标,证、标齐全且证物相符的方可进入屠宰场进行屠宰。督促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按操作规程宰杀牲畜,督促定点屠宰企业建立畜禽进厂(场)检查验收台帐、畜禽产品出厂(场)销售台帐、肉品品质检验台帐三个登记制度,保证肉品质量合格率达100%。上半年,共对定点屠宰企业生产的肉品质量抽检16批次,未发现不合格肉品出厂情况。

三、严厉打击流通环节违法经营动物产品行为。

一是实行猪肉经营准入制度。要求从事猪肉销售的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必须与生猪定点屠宰加工企业签订协议,保证从合法规范的定点屠宰加工企业进货,严禁经销其他渠道的猪肉。

二是加大流通环节的执法力度。两个动物卫生执法中队联合13处动物卫生监督站对利群、佳乐家等大型超市,以及金锣、龙大、万福等58家鲜肉专卖店和全市170余处集贸市场进行全面监管。对进入市场的猪肉,认真检查屠宰检疫专用章、产品检疫合格标志、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做好市场巡查记录,实行可追溯监管。凡在市场上发现销售不明渠道的猪肉、有病害猪肉、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猪肉以及其它不合格猪肉的,强制其立即退市,并依照《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给予严惩。上半年,共依法查处无检疫证明经营生猪肉案15起,总罚款54500元,结案率达到100%。在处理案件时,始终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文明执法,依法办事,热情服务,没有发生一例要求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四、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经营运输加工病死动物行为

针对经营运输加工病死动物严重的现象,上半年该所特制定布署了打击违法经营运输加工病死动物的具体实施方案,专门成立专项整治小组,采取公路巡查、蹲守、市场检查等多种形式对运输、加工、经营等环节实施严密监控。截止目前共出动物执法人员250余人次,车辆50余台次,先后查处了即墨市七级镇王保祥病死生猪加工案,平度陈忠勇运输病死肉鸡案,即墨市龙泉镇李显正收购病死鸡案。有效打击了运输加工病死动物的违法行为,极大震慑了违法分子的气焰。

五、强化证章标志管理。

一是使用全国统一证章标志;二是该所明确一名票证审核负责人,加大对票证审核管理力度,极大规范了票证填写工作;三是加强了检疫员、监督员管理,继续实行检疫过错追究制度,并对全市85名检疫员,4名监督员进行了重新审核,备案,做到了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即墨市各种检疫票证的管理、用证、出证更加规范,用证量有了显著提高,截至6月末止,全市发放产品检疫证明2800本,产地检疫证明1950本,消毒证明350本,出县境动物检疫证明50本,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证明250本,大标签300万枚,小标签1792万枚。有效保障了检疫票证的出证率和检疫票证指标的完成。

六、深入开展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

一是对全市24处生鲜乳收购站加强监管。重点检查《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执行情况,督促奶站认真落实各项规程,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行为。

二是加大规模化奶牛养殖场(户)监管力度。各动物监督站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对奶牛场(户)免疫记录、饲料兽药的使用、奶牛健康状况等进行全程监管。督促养殖户建立生鲜奶收购、销售、检测、消毒、异常奶处理等各项记录。同时加大了检测力度,上半年,共抽取生鲜牛奶样品6批,均送青岛市饲料兽药检测中心进行检测,未检测出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从6月1日起,即墨市疫病监控中心对即墨市所有奶站的生鲜牛奶检测做到全覆盖,每周抽检奶站4个,全市24处奶站实行循环抽检,目前已抽样检测24批次,未检测出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

七、强化“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监测工作,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加大畜禽产品检测力度。1—6月份共抽取猪肉8批次,猪肝8批次,猪尿40批次,鸡肉6批次,鸡蛋8批次,生鲜牛乳6批次。重点检测“瘦肉精”、“三聚氰胺”、“苏丹红”等违禁药物,均已送青岛兽药饲料检测中心检测,同时,进一步落实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建立不合格产品实时通报制度。

八、信息传送,及时准确真实。

一是充分利用青岛畜牧信息网和即墨政务网等网络平台,指定专人负责网络信息管理,将信息与贯彻国家法律法规,与本职工作和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相结合,增加信息报送量,提高信息质量。上半年撰写上报该所畜牧执法信息26条。

二是以动物免疫、检疫、监督和生鲜乳监管等四个环节为重点及时、准确、有效地录入和上传文字及数据信息。逐级落实溯源信息录传任务,并实行目标管理,截止六月末,全市上传信息量达到168条,报表次数达154次。

九、下半年工作打算:

1、加强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加强对畜牧投入品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和规模养殖场户的畜牧业投入品管理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培训;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培训,广泛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等条例,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安全用药水平。

2、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定期与不定期开展肉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整顿规范肉食品市场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3、继续加强流通领域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由于在执法及违法处理过程中取证及处罚极为困难,再加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在处罚力度上限制,如何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依靠多部门尤其是公安部门的支持成为我们下半年工作的一个主要措施。

4、继续加强进京进沪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对已经备案的进京、进沪企业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申请进京、进沪的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格认证,并建立进京进沪企业名录,实行动态管理。进京进沪企业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人,并保证按规定使用动物检疫标识,回收、使用检疫证明。

5、为了完成检疫证明使用目标,我所决定在下半年针对规模饲养场进行重点管理,按规模饲养场年存栏与出栏量,检查其产地检疫率,对不使用产地检疫证明的场家,进行重点监管。(即墨市畜牧兽医局:顾春霞 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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