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委员会(农林、农业、林牧渔业局):
为贯彻落实《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SP”)和《江苏省关于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做好我省兽药GSP的检查验收工作,现组织推荐兽药GSP检查员,组建我省兽药GSP检查员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兽药GSP检查员是我省兽药GSP检查验收工作中从事现场检查验收的人员,检查员的选拔对于贯彻实施兽药GSP、做好兽药GSP检查验收工作至关重要。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做好兽药GSP检查员选拔、推荐与上报工作。
二、各市、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按照《江苏省兽药GSP检查验收办法》、《江苏省兽药GSP检查员管理办法》的要求,推荐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人员,各地推荐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名,推荐单位填写“江苏省兽药GSP检查员推荐表”(见附件1),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交市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汇总(见附件2)。
三、为保证兽药GSP顺利实施,请各市于6月15日前将GSP检查员推荐表及汇总名单(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各一份)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各地推荐情况,我委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全省兽药GSP检查员培训工作,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证书并列入省兽药GSP检查员库。
联系人:朱丽英;联系电话:025-86263355、86263350(传真);E-mail:jssy2010@163.com;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24号;邮编:210036。
附件:1.江苏省兽药GSP检查员推荐表
2.江苏省兽药GSP检查员推荐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